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20-07-06   来源:
分享:

西汉初,始置乐昌(治今南乐)县。东汉光武帝建武年间废乐昌县,其境东部属东郡东武阳县,西部属魏郡阴安县、繁阳县。三国时为魏国地,分属魏郡和阳平郡。晋,复置,更名昌乐县,县治与乐昌同垣,属魏郡,未久废止。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分魏县复置昌乐,属魏郡。北魏永安元年(528年)置昌乐郡,郡治昌乐县。东魏孝静帝天平年间(约535年)撤昌乐郡,昌乐县属魏郡。同时又分置平邑县(在今县城东北2公里处),亦属魏郡,北齐废。北周复郡,昌乐县仍为昌乐郡所辖。隋开皇初(581年),废昌乐郡,昌乐县改属魏郡。大业初(605年),废昌乐县入繁水县,属武阳郡。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平邑县,大业初省入贵乡县。唐武德五年(622年),再置昌乐县,属魏州。武德六年(623年),昌乐县治由吴村北向东南迁至谷村一带(距今南乐县城西北10公里)。唐太宗贞观十八年(644年),省繁水县入昌乐县。五代梁贞明二年(916年),晋王李存勖避其祖父李国昌讳,以“新治在旧治南”故,易名南乐县。后唐,南乐属河北道兴唐府。后晋改兴唐府为广晋府,南乐县隶属。北宋初年属河北东路大名府。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年)九月,为避河患,赦令南乐县东迁今城。宋微宗崇宁四年(1105)年,改属开德府。金时属大名府。元属中书省大名路。明属中书省大名府,后改属北平布政使司大名府。清属盛京大名府,后改属直隶大名府。中华民国2年(1913年)属直隶大名道,民国17年(1928年)属河北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1941年属冀鲁豫边区第一专署。同年,冀鲁豫边区辟设卫河县,将南(乐)大(名)公路以西划入。1946年撤卫河县,其地仍属南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乐县属平原省濮阳专区。1952年平原省撤消,南乐县划入河南省。1954年,安阳、濮阳两专区合并,改属安阳专区。1958年,新乡、安阳两专区合并,改属新乡专区。1960年,新乡、安阳分治,属安阳专区。“文化大革命”中改专区为地区,南乐仍属安阳地区。1983年9月,改属濮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