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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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事业性质,相当正科级规格,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


(三)研究提出全县促进农业机械化政策措施,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措施,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五)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机械等农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政策、标准。


(六)研究拟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农机化生产、农机跨区作业、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范、规划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七)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农机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维修资格审定;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方面节能减排工作。


(八)管理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九)研究提出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