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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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招商引资各项管理规定、支持政策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组织、制定全县重大涉外活动的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在境内外举办的涉外项目、招商引资洽谈活动。负责组织以全县名义参加国家、省、市及自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发布、洽谈活动。
(三)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对外开放工作,汇总全县对外开放情况,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四)负责全县的招商引资、内外联络工作,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协调指导全县的“三资”企业。为“三资”企业的发展及进出口业务予以帮助、扶持,维护全县“三资”企业及招商引资的工作秩序。
(六)按照县政府赋予的权限,全面负责审核、批准国内外客商来我县投资的各种投资项目,并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对利用外资项目实行“全程一站式”管理服务。
(七)协助办理外商在南乐县投资企业的注册、审核等相关手续;做好外商在南乐县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维护外来企业利益;承办外商对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和建议。
(八)行使县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利,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