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民政局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15-12-26
来源:
第一条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濮办文〔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乐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统筹城乡低保制度,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与保障政策;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