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5-12-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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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濮办文〔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