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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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濮办文〔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乐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南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南乐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南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南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南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南乐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