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股(总量股)
发布时间: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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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方,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
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全县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情况。组织全县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