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管理股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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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指导、协调市政工程建设、公用服务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区内污水、垃圾处理费征稽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标准设计的初审、推荐和国家标准设计与地方标准设计的推广应用;综合管理全县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报批及行业执业注册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活动,监督检查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负责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组织对节能建筑、绿色建筑的认定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节能设计、节能验收的备案管理;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推广应用和专项基金征收工作;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测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