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室(住房改革发展股)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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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城建执法工作;负责局管行政许可备案工作;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