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管理股
发布时间: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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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县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竞赛制度;拟定全县体育工作政策,组织体育科研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查;负责经营危险性体育项目实施行政许可;负责国家三级社会指导员、运动员、裁判员的审批;负责各体育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负责全县的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级、市级体育竞赛,组织全县性体育比赛;承办国家三级社会指导员、运动员、裁判员的审批工作。拟定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县各类体育运动学校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业务工作,提高学生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和选拔体育骨干和后备人才,建立和完善后备人才培训体系,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库;支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活动;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组织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组队或协助组队参加市、省、国家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参与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的编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加强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监督和指导;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学校、企业的健身活动场所和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研究拟定体育场馆、器材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