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划股职责
发布时间: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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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实施全县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县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参与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省、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组织制定并管理全县国土资源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承担全县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对重要科技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制定全县国土资源对外合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组织开展全县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机关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组织有关综合研究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开发政策;制定有关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承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动态平衡项目的立项和验收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