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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发布时间:2016-01-26
来源:人社局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1〕293号)
二、服务对象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1、补贴标准: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2、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需提供材料
1、《濮阳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表》;
5、本人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的原始票据;
6、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所在地居委会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个人申报----审核材料---上报审批----资金到账拨付
六、办理时限
就业补贴资金到账后,即时办理。
七、承办单位
南乐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53011
办公地址: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房间
八、监督电话:8653007 865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