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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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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近年来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界定政府信息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因此,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申请人可以在生产、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中作为书证使用。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二、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的适用范围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因此,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对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三、坚持“一事一申请”原则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四、妥善处理研究课题类申请

对于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大范围提供课题研究所需资料、数据的申请,行政机关可要求申请人对其申请方式作出调整:对于课题研究所需政府信息,若已经主动公开的,可告知申请人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统计年鉴、相关公开出版物和档案馆、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等渠道自行查阅。通过主动公开渠道确实难以获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按照“一事一申请”的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分别提出申请。

五、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程序(见附件一)和文本格式(见附件二)。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要求,对向本单位提出的申请,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


附件:1南乐县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2南乐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范性文本格式



20146月20日



附件1

南乐县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附件2

南乐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范性文本格式






五、补正申请通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______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你(单位)在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六、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______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_______________内容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 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所申请公开的其他部分内容,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提供。

特此告知。

(联系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七、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______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 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联系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八、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______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联系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九、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______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建议向______________咨询,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__

特此告知。


(联系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十、依申请公开缴费通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___________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__________元。请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到____________地点办理缴费手续或汇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续办妥后,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联系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