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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07 23:52:09
来源:国土局
作者:admin
南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乐国土告字〔2016〕3号 |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南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南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幅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乐地2015-31号 | 县城区光明路东侧、第一实验小学西侧 | 5524.55 | 商业用地 | 3.0-4.5 | 40%-60% | ≤15 | 40 | 861 | 300 | 10 | |
地上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房产价格为1451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买。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19日到南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 |||||||||||
五、本次挂牌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等其它方式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16时。 | |||||||||||
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供相关竞买材料符合要求的,我局将在2016年2月1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南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股。 | |||||||||||
挂牌时间为:2016年2月20日8时至2016年3月2日16时。 | |||||||||||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地块文件为准。 | |||||||||||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联系地址:南乐县仓颉东路55号 | |||||||||||
联系人:崔随民 | |||||||||||
联系电话:0393-6222423 | |||||||||||
开户单位:南乐县财政局国库资金专户土地收入 | |||||||||||
开户银行:南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银行帐号:00000041304013129012 | |||||||||||
南乐县国土资源局 | |||||||||||
201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