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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24   来源: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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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98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012年,县直各基层党组织相继任期届满,县直工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好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中,突出两个坚持:一是坚持程序不走样,先后出台《关于县直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及支部委员产生的程序和办法;二是坚持支部书记必须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确保党支部在单位决策中的影响力。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换届选举的档案管理,制定工作台账,进一步检测换届进度。至年底,全县98个基层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其中,党总支25个、党支部74个。撤销3个党支部(撤销县法院党支部,变为总支;县林业局苗圃党支部,合并到森林公安党支部;南乐第二技校党支部),新成立党总支2个(县法院党总支、县民政局党总支)。


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中央将2012年确定为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按照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要求,县直工委积极开展各种活动,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在全县机关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参加评议的基层党组织共有199个,参加党员2530人,评议出优秀党员405人、合格党员2125人。同时,在县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分类定级工作,通过群众评、领导点等方式,将县直各党组织分为一、二、三级,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激情。


发展党员“听会制”做法得到省直工委肯定    2012年,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县直工委严格遵循“十六字”(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支部大会“票决制”、县直工委“听会制”、“谈话考察制”等,严把“入口关”。在执行发展党员“听会制”工作中,坚持参加各支部党员大会,一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增强发展党员严肃性;二是同发展对象直接见面,从而更加直观、有效地掌握发展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实绩、作风表现,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杜绝支部程序不严格、发展对象不合格现象。“听会制”这一做法得到省直工委肯定,并作为先进经验在省直机关刊物刊载。全年县直机关共发展党员72人,其中,女党员34人、35岁以下党员58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党员46人。


县直机关党员完成承诺2600余项 2012年,县直工委组织县直74个基层党组织和3071名党员对照“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干部群众反映好)和“五个表率”(自觉学习的表率、爱岗敬业的表率、服务职工和商户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等内容,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县直各基层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在带头学习、提高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至年底,基层党组织共完成承诺200余项,党员完成承诺2600余项。


完善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2012年初,县直工委制定工作要点,召开县直党建会议,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工委、总支、支部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度,构建工委、总支、支部书记全面抓,委员分工配合抓,党员齐心协力抓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工委-总支-支部”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确保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88名 6月,县直工委举办2012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实地参观、组织演讲等形式,对县直188名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培训,并现场测试,取得明显效果。


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2012年,县直工委针对部分党员档案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合理等现象,整理出一套《发展党员模拟档案》,并梳理出10项审批党员档案要点,要求各支部遵照执行。各支部按照要求,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各类表格,并明确专人管理党员档案的填写、上报及保存工作,规范了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赵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