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2012年,县文明办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制定《南乐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12–2013年总体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住建、公安、工商、交通、公路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加大对县城秩序管理力度,道路标线更加规范,马路市场、违章建筑、车辆乱停乱放、店外经营等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县城面貌大为改观,得到群众的赞誉。市文明办领导多次到南乐县调研,对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给予肯定。清丰县、范县、濮阳县等周边县先后到南乐县学习县城综合提升和管理经验。
做好“两项重点”工作 一是监督与管理并重,加强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整治。2012年5月,全县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召开,成立领导小组,下设网吧市场和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组、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整治组、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组等6个责任组,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年内,由文明办牵头,共组织执法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检查18次,出动执法车辆68台次、人员190人次,取缔无证餐饮点9家、黑网吧3家,收缴盗版书、口袋书、不健康音像制品等1500余本。向省文明办争取1所乡村少年宫资助项目,争取资金25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受到省、市文明委好评。二是以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继续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2012年,市文明委确定南乐县5个市级文明乡镇和7个省市级文明村为全市“清洁家园行动”重点村镇。主要任务是加快农村道路、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硬化村内道路,整修坑塘沟渠,清除残垣断壁;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健全卫生保洁队伍,加强日常卫生管理,杜绝“四乱”现象,开展文体活动和教育培训等。继续采取文明单位结对帮扶的推进措施,每个村由1个县级部门文明单位牵头,7个省市级文明单位配合,落实帮扶目标。至年底,投入帮扶资金50余万元,帮助农村粉刷街道墙壁,制作文化墙,购置垃圾清运车、垃圾桶,举办卫生健康和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开展贫困户慰问、卫生大扫除、文明户评选等活动,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农民文明程度得到提升。
组织开展“六项”活动 2012年,县文明办开展多项活动,促进城乡居民素质提高。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活动。组织省市级文明单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学习培训活动,通过撰写心得体会、举办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引导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是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各届群众参加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投票评选,南乐县孙振海、徐海峰、贾山岭、王月暖4人入围“中国好人榜”。8月,贾山岭、王月暖被评为濮阳市道德模范。9~10月,组织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团巡讲11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1000多人。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省、市文明委的要求,南乐县在全市率先成立南乐县志愿服务协调小组,制定《志愿服务实施意见》和注册管理办法,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活动组织、管理、激励表彰等各项制度。全县共招募、注册志愿者1139人。3月,在县文化中心举行“学雷锋献爱心志愿服务启动仪式”,1000多名志愿者参加。广大志愿者积极参加各项大型活动,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作用。四是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在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中小学生,通过祭扫烈士墓、重温入党誓词、诗歌朗诵、诵读爱国经典、义务劳动等形式,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五是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全年共申报省级文明单位5个、市级文明单位12个、市级文明乡镇2个、市级文明社区2个,全部通过市文明委考核验收;在届的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镇也均通过市文明委复查验收。六是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组织文明单位干部职工举办诗歌朗诵会、“爱国歌曲大家唱”、书画展、成就展、摄影展、我爱我的祖国全民读书、大型综艺晚会、道德讲堂等活动。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建立道德讲堂20多个,开展活动60多场,为推动全民道德建设发挥作用。
(程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