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544.16万元 2012年,南乐县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97个,缴存职工12423人;新增缴存单位2个,增加缴存职工24人;共归集住房公积金4544.16万元,比上年净增1215.81万元。累计归集1.58亿元,余额1.42亿元。归集覆盖面达到72%。当年办理提取541人次、729.51万元。其中,购房提取25人、55.68万元,偿还购房贷款提取229人、305.42万元,退休提取228人、300.72万元,死亡提取18人、20.8万元,调出提取39人、46.66万元,解除劳动合同提取2人、0.22万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81笔、6398万元;当年回收贷款1653.28万元,累计回收360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639笔、2.02亿元,贷款余额1.61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33%;逾期率为零,回收率100%;办理异地贷款47户。完成业务收入704.29万元,业务支出282.24万元,实现增值收益42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84.06万元。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促成房地产交易额约3.6亿元,实现地方税收增长约6500万元。
做好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及扩面工作
2012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缴存比例及扩面工作上。一是拟定《关于提高南乐县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各(单位和个人)6%提高到各(单位和个人)8%列入财政预算,归集额 4295.3万元全部归集到位。二是到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有(集体)企业、民(私)营企业等50多个单位,进行深入宣传、调查了解、沟通协调,对这些单位的4700余名职工进行分类,建立工作台账。三是配合县政府召开“应建未建及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动员大会”,要求必须建立本单位公积金缴存台账,确保公积金制度的建立。
向购买县经济适用房职工放款3000余万元 2012年,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树立“对外——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职工;对内——领导为员工服务,二线为一线服务;窗口——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满意为准则”的三个层面服务理念,到县经济适用房、泰和新城、林海花园、东方夏威夷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对县经济适用房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缴存职工,从简从快,就地办理,在放款额度上向中低收入家庭、困难企业职工倾斜。年内,受理400余户,放款资金3000余万元。经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协调申请,减免贷款评估环节,为每户购房者减免评估费500多元,共计20余万元。
做好基础性工作 2012年,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搞好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住房公积金三级帐(总账、单位帐、个人帐)。健全贷款风险防范体系,定期召开缴存单位、开发企业和贷款客户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服务大厅安装公积金查询电话、意见箱、老花镜、宣传资料等便民设施,提高管理的透明度。
(赵聚军 王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