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
概况 2012年,南乐县共完成精制食盐购进3010吨,纸箱销售837吨,精制碘盐销售完成2343吨;精工盐购进完成5045 吨,销售5045吨;累计上缴税金20.4万元,盐款结算100%。
全年查处涉盐违法案件116起 2012年,县盐业局结合行业面临的新形势,转变执法模式,以宣传服务促进盐政执法、推动食盐专营。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宣传服务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建立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把城乡农贸市场、辖区边界、城乡结合部、养殖场、食品加工户、腌制用盐大户作为整治重点。突出农村市场整治,落实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全年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116起。其中,简易案件114起,立案处理2起;查缴私盐9.131吨;执行罚没款1.72万元;案件结案率100%。
加强食盐营销体系规范化管理 2012年,县盐业局加强食盐营销体系规范化管理,完善访、送、销整体功能,发挥全县2340个食盐零售网点的优势作用,强化供应保障机制,保证食盐专营工作顺利开展。提升食盐送销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区域负责制。全县共设两个片区,送销人员6名。实行“亲情化”服务,在食盐配送服务过程中,注重做好与零售网点的沟通工作,认真倾听零售网点和用盐业户的利益诉求,寻找与他们的利益共同点,维护零售网点和用盐业户的合法权益,推进全县零售业务体系的优化升级和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2年,县盐业局重点加大多品种盐特别是绿色食品盐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抓小包装食盐尤其是高档食盐的销售,增加食盐品种,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在巩固食盐专营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新的经营发展渠道。泸州老窖系列酒、习水酒等销售43.15万元,创造利润近2万元。初步实现企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职工工资收入的工作目标。
开展“食盐安全访万家”活动 2012年,县盐业局开展以“坚持科学补碘,预防碘缺乏病”为主题的“3·15”、“5·15”宣传活动,深入乡镇集市和县城繁华地段散发宣传单、面对面讲解。开展“食盐安全访万家”活动,遵照“安民、惠民、不扰民”的工作原则,把碘盐缺乏危害知识、碘盐知识及盐业法规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把“三送、三问、一测”工程落到实处,达到以访促教、以访促管、以访促销的目的。共调查走访12个乡镇、116个村庄、3100户。其中,合格2556户,不合格544户,合格率为82%;入厂、店、点、学校总数为177个,合格率100%。
“百日攻坚行动”效果明显 2012年,县盐业局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以“百日攻坚大行动”为主题,盐业市场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对12个乡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食盐零售户进行检查,查看购进盐产品渠道是否正规合法。对食品加工、各类小食品生产作坊、小加工点以及饲料加工、畜牧养殖企业用盐情况进行普查,结合业务部门送盐记录,实施联合监管。对各类学校食堂、民工食堂、中小型饭店食盐所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测。根据开展“食盐安全访万家”出现的问题为重点,教育群众自觉食用合格碘盐。对用盐企业进行检查,有无流入食盐市场现象,是否按规定盐的用途进行使用。对边界村庄进行检查,到居民家中开展食盐检测、回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共查获涉盐违法案件40起,没收违法盐产品2.131吨,罚款6200元。
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落实全面预算管理,规范各项开支行为。二是坚持“勤俭办企业”。不讲排场摆阔气,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车辆维修和燃油费等实行专人管理,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严格内控制度。三是打造“阳光财务”。落实市局制定的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费用支出事前审批和事后会签制,定期对财务管理费用公开,达到支出有计划、成本有控制的目的。四是强化绩效管理。与各个股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目标书,非盐业务销售指标分配到在岗所有干部职工,坚持做到人人肩上有指标,为完成全年任务提供保障。
(崔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