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概况 南乐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工作,对南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审监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庭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下设韩张、近德固、元村三个基层人民法庭。
2012年,县法院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66件,审(执)结2697件,结案率94%。
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4件 2012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4件257人,审结183件240人,结案率94.3%。一是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重点打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判处各类犯罪分子24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4人。二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理职务犯罪案5件11人,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濮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黄某有期徒刑15年。三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劝导被告人及其亲属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缓解对立情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为87%。四是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全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136件175人,占审结该15种罪名案件的74%。通过规范量刑刑罚行为,总结固化科学的量刑方法,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公开透明,有效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率。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尤其是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原则,落实“帮教”措施,寓教于审,引导被告人改过自新,有效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涉案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
全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859件 2012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859件,审结1741件,结案率93.7%。其中,调解结案和当事人主动撤诉的案件915件,占结案总数的52%。一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力促案结事了人和。自7月后,经诉前调解结案67件。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结合实际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如民一庭采取“调解十法”,调解率超过80%。二是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送法进企、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涉企纠纷的发生。三是审理生产、流通领域的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纠纷案件,平等保护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四是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并对受理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落实先审理后收费政策。五是审理与民生有关的案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案件,注重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促进邻里和睦和社会稳定。六是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社会调解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建立,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支持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全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9件 2012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9件,审结26件;受理审查各类非诉执行案件264件,执行264件。一是以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全面推行行政协调、案后答疑等行政审判工作新机制,强化法官的调解意识。加强对当事人诉权的保护,并在案件受理、开庭审理、判前和判后等各个诉讼阶段为当事人提供适当的导诉、答疑和释明服务,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二是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行政庭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涉及计生、环保、土地、城建规划等方面的案件中快审快执,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积极探索协调执行机制,力争通过协调化解官民矛盾。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主动派出法官到计生、交通路政、国土资源等行政机关讲课5场次,向6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干部群众宣讲行政法律法规知识,更新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案件执行工作有进步 2012年,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案件执行工作。一是整合力量,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确保执行效率。实行“周一上午例会、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在该项制度施行的第一周,执行局在两天的时间内执结11案,涉案标的45万元,执行到位标的24万元。二是穷尽执行措施,强化执行力度。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民事制裁、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期间,共拘留20人次,罚款1.2万余元。三是发挥执行联动作用,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牵头下,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全部执结4件,部分执结5件。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执行局联合金融机构开展银行贷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年执结15件,执结金额45万元。
信访稳定工作受到省高院表彰 2012年,县法院树立“大信访”工作理念,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建章立制,规范程序,落实对信访案件的分类流程管理;坚持关口前移,提高案件质量,实现对信访案件的源头综合治理;依靠内外协调,社会联动,建立信访防控网络。通过强化领导包案制度,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采取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再审纠错、经济救助等措施,努力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全年没有出现一起新的赴京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县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信访稳定考核中名列第四,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推行绩效考核制度效果明显 2012年3月1日,《南乐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实施,考核把审判执行部门和干警个人工作业绩进行细化、量化和分值确定,分类制作明细表,采取月百分制计分考核办法,考核计分直接与干警待遇挂钩,每月一考核,年终依据考核评分情况,作为部门年度及个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考核办法实施后,审判效率、质量明显提升,案件审理速度明显加快,各类案件审理时间平均缩短三分之一。干警高效廉洁司法的意识明显提高。全院上下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意识显著增强。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2012年,县法院下大气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组织读书演讲比赛、报告会,以及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公开承诺、街头送法等活动,使全院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并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二是落实职级待遇。县法院多次向县委、人大和组织部门进行专门请示和汇报,争取关心和支持,一次性解决16名法官的正、副科职级待遇,其中,正科级9名、副科级7名,还设立2名审委会专职委员。三是公开招录法警。继2011年公开招录8人后,又通过公务员考试向社会公开招录6人。新进人员均为本科学历,素养较好。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审判部门法官进行续职培训,发挥观摩庭的示范作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通过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讲评,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组织干警结合审判实践撰写调研论文,参加应用法学研讨,发挥了调研促学习、促进业务建设的作用。
加强审判管理 2012年,县法院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审判管理。一是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流程管理监控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定期编发审判管理情况通报,协助审判管理信息软件的调研、升级和推广应用。二是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院长主管,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人、责任到位”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实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加强案件管理的监督。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45篇 2012年,县法院加强向省市业务部门和媒体的信息报送力度,宣传南乐法院的经验做法。共上报工作信息65条,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31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3条。全年在《人民法院报》、《新华网》、《中国法院网》、《光明网》等国家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341篇,在《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人民网河南频道》、《河南平安网》、《青年导报》等省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37篇,在濮阳市电视台、濮阳市广播电台、《濮阳日报》、《濮阳早报》、《濮阳手机报》等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267篇。
(吴红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