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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察

发布时间:2016-03-23 16:34:49   来源: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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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的重要部门。2010年,有内设机构15个;2011年,增设韩张检察室、元村检察室和司法警察大队;2012年,增设案件管理科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内设机构达到20个,分别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局、审查公诉局、监所检察局、控告申诉检察局、民事行政监察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案件管理中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韩张检察室、元村检察室、政治处(下设人事科、宣教科)、办公室、技术检察科、纪检监察科、技术信息科、计划财务装备科、法警大队、工会。在职干警90人。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是河南省档案管理规范化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荣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连续17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


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2012年,县检察局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6人,提起公诉246人。一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62人,提起公诉78人,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用、慎用逮捕措施,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批捕10人,相对不起诉28人;实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继续推行刑事和解,探索附条件不起诉。三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南乐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开展送法进基层、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16人  一是保持办案规模。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16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610人、渎职侵权类案件46人。在办案程序上保持高效率,侦查终结和移送起诉率均为100%;在办案实体上保持高质量,法院判决14人,均为有罪判决。二是突出查案重点。共查办贪污贿赂类大要案59人,渎职侵权类大要案46人,大要案率分别为90%100%。承办县级干部大要案12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查办水利、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渎职案件24人。通过严肃查办大要案和妨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县干部队伍中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三是提升案件质量。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探索“侦、捕、诉”配合制约双向机制,加强对大要案诉讼情况和处理结果的跟踪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诉讼监督工作水平有新提升  2012年,县检察院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监督立案23人,监督撤案810人;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20人,其中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决定不批捕45人,不起诉5人;依法提出抗诉22人,均获改判,其中11人系量刑畸重案件,突破了抗轻不抗重的惯例;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1人,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稳定。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拓展民行监督渠道,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力度,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维权中心,聘请15位特邀监督员;组织开展民行检察宣传周活动,联合县人社局、公安局等七个部门进行和谐劳动关系专项检查,为全县220余名农民工进行联合讨薪维权。


201212 26 日,县领导赵建国、曹拥军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揭牌并参观展览

创新检察工作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平台。健全“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行政机关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与全县22家行政执法机关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12月,县检察院通过该平台办理的张某、焦某等9人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1900余万元,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二是合理延伸检察职能。实行执法办案风险预警评估,有效防控案件风险;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三是高度重视犯罪预防。制定《关于对招标、采购等工作加强监督的暂行规定》,为预防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提供制度保证;以七个预防检察官办公室为平台,构建社会化大预防体系;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机制。四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在全县12个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聘请322名“检民联络员”;推进乡镇检察室建设,组建“群工专家库”,聘请62名人大代表、基层组织干部作为群工专家。


打造民生检察   2012年,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一是紧密联系基层和热情服务群众。以“十件实事”和“走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促平安”等活动为载体,引导检察干警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落实县委关于联合信访的相关部署;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化解上访老户、百日攻坚活动、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全年无一例进京赴省涉检访。三是深化检务公开。持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推进乡镇检察室建设,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把矛盾化解到基层。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为主线,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增强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德、能、勤、绩为考量依据,实现干部年轻化;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研判和防控。五是强化内外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对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内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对公车使用、检容风纪的督察力度,成立检务督察组,严肃作风纪律,提升工作效率。

(毛红侠 李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