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
安全保卫防范措施有效 一是加强保卫人员管理,健全岗位职责和奖惩机制。通过招聘退伍军人,组织实施军事训练,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设施的使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大院安全监管。落实“两证”出入管理,制定机关车辆晚间停放规定,有效控制了私车、无证车辆随意进出、乱停乱放及停车过夜的现象。三是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2012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公安、消防、信访、维稳和应急部门密切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群体性事件的秩序维护工作,坚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全年共协助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40余次,外来人员登记1.6万余人,拦截无证车辆2800余辆次,纠正乱停乱放车辆1800余辆次,有效维护了机关大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四是严格季节性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和常规性检查。重点加强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检查,全年共进行消防检查6次,落实整改隐患问题33处,修缮防火门24扇。定期检查机关大院内所有消防器械,确保消防器械的正常使用。
进一步做好绿化保洁工作 2012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搞好机关大院内环境绿化、保洁工作。将绿化管理员从兼职负责的卫生区域划分出来,全年管理、维护绿化面积13万余平方米。定期对各种观赏类植物修剪、整形、美化和病虫害防治、室内盆景的更换。全年病虫害防治共计30余次,移栽草坪约500平方米,更新盆栽花卉80余盆。对保洁高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实行24小时保洁制。严肃劳动纪律,制订详细的卫生考核制度,成立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实行每天检查,每月公布检查结果,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激发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公共机构能耗比上年下降4% 2012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实施,推进节能型公共机构建设,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用水、用电、单车年油耗均比上年下降4%以上,完成市定目标任务。成立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节能联络员,建立工作责任制,建全覆盖全县各类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领导机制。召开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并与全县82个公共机构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规范公共机构节能行为,加强节能工作日常管理。开展节能专题活动,制作宣传横幅100余条,印制宣传资料2万余份,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促进各公共机构由“要我节能”向“我要节能”的转变。组织人员对各公共机构用能设备进行统计核实,摸清底数,构建畅通高效的公共机构能耗信息统计平台。建立平时督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推动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搞好大院基础设施维修工作 2012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搞好大院基础设施维修工作。在办公楼内粉刷墙体1890余平方米、屋面防水620余平方米、更新停车场草坪砖100余平方米、维修铁艺透明墙50米。全年共处理大院内各办公单位电话报修2316次,集中维护中央空调600余台次,严格监督电梯维保公司21次维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坚持定期对各办公楼纯净水机进行滤芯更换,提供安全洁净的开水。
政务接待水平有提高 2012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好《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推行“廉政灶”的意见》,结合本县实际,把提高南乐政务接待水平、降低招待成本、节约财政开支、加强机关餐厅内部管理、改进服务形式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接待,促使“廉政灶”发挥独特作用。对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规范文明用语,服务质量得到新提高。依照科学膳食原则,丰富就餐食谱,严格执行每周菜肴不重复。主动请食监部门上门指导,抓好食品制作卫生和场所清洁卫生;坚持实行食品定点采购制度,每项采购都由专职人员负责,保证让机关干部职工吃得放心。全年除确保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餐外,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接待任务800余次,接待人数达8000余人次,其中接待中央、省、市级领导4000余人次,接待工作得到领导与客人的肯定。
(杨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