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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召开推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09-29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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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县公安机关“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月26日下午,县公安局召开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县局全体党委成员、各股所队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县局党委委员梁社恩传达了县纪委“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福堪现场会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推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及《南乐县推进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制作、公开权力清单流程图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孙大为就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小微”权力清单暨党风政风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县委县政府结合党务、政务公开要求,方便服务群众而推出的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二是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孙大为政委针对《关于推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进行解析,结合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各基层站所和窗口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小微”权力流程图开展工作,不得在流程之外擅自增加审批条件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及时受理,按时办结;三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加大监督力度,结合“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小微”权力运行,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