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对濮阳(华信)陈氏饮品有限公司核发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13
来源:县环保局
南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濮阳(华信)陈氏饮品有限公司
核发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濮阳(华信)陈氏饮品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69吨/年以内,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l以下;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469吨/年以内,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l以下;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0.18吨/年以内,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Nm3以下;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76吨/年以内,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Nm3以下。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股。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8日。
电话:0393-6281659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