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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安全监管局四项措施扎实做好节后烟花爆竹回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7-02-15   来源: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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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两节”结束,南乐县烟花爆竹临时零售销售全面停止。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杜绝随意储存烟花爆竹而产生安全隐患,南乐县安全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各临时零售经营点未售出烟花爆竹的回收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回收和处置工作开展广泛宣传报道,教育居民不得私自存储和处置剩余烟花爆竹。

二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临时零售经营者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实行回购、回收。经营户持进货提单发票,整箱未拆封的烟花爆竹全额回收,零散的封存免费代为保存。对长期零售网点实行换货服务,对不适销的商品进行调换,确保正常经营。

三是分类妥善处置,确保安全入库。回收后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其规格、品种和产品完好程度进行筛查,分类妥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等各项工作。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库区的安全巡查。为了保证烟花爆竹存储仓库的安全,加强对企业库区安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存储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