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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建锋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7 16:30:21
来源: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建锋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李建锋同志任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张迎来同志任县卫计委副主任;
赵红卫同志任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免去宋世普同志的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玉臣同志的县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职务;
免去冯亚宁同志的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京芳同志的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闫振瑜同志的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原生同志的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裴中江同志的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会铭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言飞同志的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