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交通运输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7-04-19
来源:交通运输局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主体 | 抽查依据 | 抽查内容 | 牵头部门 | 备注 |
1 |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检查 | 南乐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二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第六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客运站、旅客集散地对道路客运、客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对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所取得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
检查客运企业、货运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的经营活动,规范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行为。 | 南乐县交通运输局 | |
2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 南乐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五)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 检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违法行为。 | 南乐县交通运输局 | |
3 | 公路监督检查 | 南乐县交通运输执法所(大队)路政中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侵占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 南乐县交通运输局 | 工作性质不适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公路巡查应普查,不宜随机检查,对发现的侵犯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都应该查处,不宜随机抽查 |
4 | 超限运输车辆检测 | 南乐县交通运输执法所(大队)路政中队、南乐县G106豫冀双随机、一公开合检查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2号) |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 | 南乐县交通运输局 | 工作性质不适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途经超限检测站点的疑似超限车辆必须全部检查,不宜随机检查 |
5 | 运政路面执法监督检查 | 南乐县交通运输执法所(大队)运政中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 | 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 南乐县交通运输局 | 工作性质不适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途经路面执法检查点的疑似违法车辆必须全部检查,不宜随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