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南外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南乐县南外环新建项目拟建于南乐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5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南乐县南外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南乐县南外环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南乐县
该项目起点位于南乐县城南G106与南环交叉600米处,于樊庄西并入现有乡道,向西经西胡庄、太平屯、跨马颊河,终止于西吉七村与X012(规划S215)交叉处。路线全长6.2公里,路面宽29.5米,路基宽3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断面组成为:行车道宽22.5米,硬路肩宽6米,中间带宽5米,土路肩宽5米。桥梁宽度与路基同宽,桥梁荷载为公路--I级。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乐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13939382101
通讯地址:南乐县光明路南乐县公路管理局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 燕 联系电话:0371--22619699
蔡 工 联系电话:15346312077
电子邮箱:ythb_eia@163.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大梁路6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楼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编制报告书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等。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等。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以及邮寄信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南乐县公路管理局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