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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公安局户政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出台的四项惠民举措

发布时间:2017-06-16   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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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举措1 :

深入推进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南乐县公安局目前已设立身份证异地办理受理点,身份证异地办理受理点设在南乐县城关派出所,南乐县公安局将深入推进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71日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工作。

目前,除户籍所在地使用双语版二代身份证的其他所有地区的居民,在南乐工作生活时,二代身份证的到期换领、损坏补领和丢失补领,均可在我县办理。外地在南乐居住居民初次申领身份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此外,我县户政部门已开始受理异地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等工作,公民无论身处何地,发现身份证丢失都可到就近派出所户籍室查询是否有人捡到,确定是否需要补办。警方接到群众挂失申报后,会将信息推送至金融等部门,防止居民信息被盗用。

惠民举措2:

全面组织实施市、县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根据规定,71日起,群众凡符合户口迁移条件,在市辖区或县(市)范围内申请户口迁移的,迁入地公安派出所不开具《准予迁入证明》,直接为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次办结。

我县实施该项政策已经多年。在濮阳市范围内跨县、市城区户口迁移,也实行类似政策,群众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跨市户口迁移,仍将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惠民举措3:

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根据规定,各公安机关认真梳理辖区内无户口人员,全面解决本地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力争年底前对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过期等原因,没有登记户口的人员,逐一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办理户口登记。

我县已开展此项工作多年,并出台了相关工作要求,目前正在解决该类问题,请无户口人员抓紧到派出所申办解决。

惠民举措4:

为走失老人、儿童提供查找服务

目前,南乐县公安局已开始开展此项工作,接到老人、儿童走失报警求助的,通过查询信息系统、调取附近视频监控、利用人像识别、走访附近群众等多种方式,快速寻找解决;对于群众发现送往派出所的走失老人、儿童,积极查找联系亲属,通知接回。

需要提醒的是,走失老人、儿童需要在公安信息系统留存有身份证照片,才能通过人像识别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