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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成功独立制作首件港澳签注

发布时间:2017-08-18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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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县公安局出入境为暂住在深圳市的李某某成功独立制作港澳签注,此件的成功制作,标志着县公安局在便民利民服务上更进一步,在证件审批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7月1日河南公安改革第三批惠民举措,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制作、发放港澳台再次签注。7月31日省厅《关于下放港澳台签注制作权的批复》(豫公境明发〔2017〕256号)批复我局出入境可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独立制作港澳台签注并购买相关设备。8月14日,县公安局出入境调试成功设备并独立制作第一件港澳签注。

按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证件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确保证件状态实时可控、证件制作优质高效、运行保障周密到位、监督管理规范严格,县公安局出入境明确一名民警负责制证同时制定相关台帐予以记录,并在接待大厅内设置发证窗口,由专人负责发放,建立发放制度和台帐,对要求邮寄的申请人开通邮递业务,为保证证件发放安全,县公安局出入境与南乐EMS快递公司签订了快递协议,保证申请人及时、安全收到证件,保障港澳台再次签注的安全、及时,真正做到方便往来,高效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