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药监局决算汇总
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决算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依法承担辖区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法承担辖区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管工作,承担有关初审和审批工作;
(六)依法查处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承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局机关共下设6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食品监管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股。下设12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两个二级机构:食品监督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2.南乐县食品监督所
第二部分 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汇总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34.8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941.61万元,增长321%。增长原因:一是中央下达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总计1234.8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增加941.61万元,增长321%。增长原因:一是中央下达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23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8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23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86万元,占59.5%;项目支出500万元,占4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234.8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1.61万元,增长321%。增长原因:一是中央下达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支出总决算1234.86万元,支出增加941.61万元,增长321%。增长原因:一是中央下达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34.86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941.61万元,增长321%。增加原因:一是中央下达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二是改革人员经费机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万元,占0.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93.15万元,占96.6%;住房和保障支出36.19万元,占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无安排预算。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项增加。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52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1.52万元,支出决算为3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6%,主要原因是年初地预算按新工资标准计算,当年实际未执行新工资标准。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7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2%,原因主要是改革人员经费机构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处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88%,与上年相比增加11.95万元,增长543.5%。增长原因:2015年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刚开始各种资产统计不完善,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归类为其他交通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控制公务接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17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比较,下降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与2015年决算比较增0.01万元,增长4.5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1.42万元,与2015年决算比较下降6.5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29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局机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29元。2015年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刚开始各种资产统计不完善,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归类为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2016年期末,食药监局机关、乡镇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和兄弟县市学习考察。共接待18批次160余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96万元,比2015年增加33.56万元,增长18.96%。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处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去年增加33.56万元,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及以上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一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