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决算公开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乐县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 乐 县 住 建 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 乐 县 住 建 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负责全县工程建设、住宅房地产业、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筑节能、墙材革新、招投标、勘察设计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住房建设改革,管理城市住房与城市、村镇的建设、危房改造等工作;承担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承担全县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承担县城集中供热、部分市政道路、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承担房地产和建筑市场方面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权。
2、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综合计划财务股、住房保障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城乡建设股。二级机构为:房产所,副科级差额补贴事业单位;自来水公司,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厂,股级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垃圾处理站,股级事业单位,财政全供。
二、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单位构成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
住建局机关本级
污水处理公司
垃圾处理站
二级单位财务不独立,住建局本级决算即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住建局2016年收入总计1500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44.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678.49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支出总计13464万元,支出减少21222.99万元,减少61%。主要是通过住建局拨付县城投公司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住建局本年收入合计150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008.5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住建局本年支出合计13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2万元,占20.8 %;项目支出10660.8万元,占79.2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住建局2016年收入决算总计15008.5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34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44.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678.49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支出减少21222.99万元,减少61%。主要是通过住建局拨付县城投公司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与2015年年初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7.9万元,下降79.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南乐县住建局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万元,占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8.8万元,占1.2%;节能环保支出188.2万元,占4.8%;城乡社区类支出3531.7万元,占90.1%;住房保障支出114.1万元,占2.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住建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2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26.65万元,完成预算的82.2%,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4.67万元,增加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15万元,完成预算的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26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6年执行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率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汇总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15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安排出国(境)0批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15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南乐县住建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及工作检查,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南乐县住建局共有车辆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共计20批次,48人/次。主要用于省、市检查、观摩学习交流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3万元,支出决算为9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其中城市建设支出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我局实施的南林高速引线项目、昌州路西延建设项目、滨湖东路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都是2016年完工的,按照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将支付工程款,城市建设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乐县住建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6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356.5万元,比 2015年减少63%,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厉行勤俭节约办公用品、纸张等,商品服务类支出比2015年减少6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南乐县住建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南乐县住建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事务(款):是指住建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住建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住建局机关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住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