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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源达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80吨原酒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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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河南省源达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80吨原酒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河南省源达酒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98年,现位于南乐县城北环路中段,主要从事原酒的生产制造。项目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本企业将现有180吨原酒项目搬迁至濮阳市南乐县傅潭路东段北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新建厂房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高粱、小麦、大米等农作物)--混合--搅拌--加酒曲--摊凉--发酵--蒸馏--贮存--装瓶--封箱--入库。主要设备:粉碎机、锅炉、冷却器、甑锅、过滤机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迁建完成后,将有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产生,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如下:

1、废水

全厂综合废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全部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A2/O”,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乐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徒骇河。厂总排口出水水质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及南乐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因此,拟建项目废水经达标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粉碎粉尘、锅炉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原料粉碎粉尘通过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

拟建项目锅炉采用燃气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在池体上方加盖,利用引风机将气体引进净化装置进行达标处理,并且设置绿化带,加强防护,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因此,拟建项目废气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生产机器设备、各类泵及风机,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主要措施为: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经采取上述措施,可以减少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是酒糟、废包装盒及生活垃圾等,其中,酒糟作为饲料生产原料外售,废包装盒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较大程度的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拟建项目投产运营后可能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噪声以及恶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通过张贴现场公告和南乐政府网站公示。对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措施以及环评报告初步结论向公众进行公告。如对拟建项目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源达酒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1370080102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0371-65529562

E-mail:hnflpy@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号9层A909号


特此公告

河南省源达酒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