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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唯康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活禽1100万只、加工禽类肉制品2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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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濮阳市唯康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活禽1100万只、加工禽类肉制品2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要:总投资100万元。活禽屠宰主要加工工艺:宰前检查→吊挂/电麻→放血→浸烫→脱毛→掏内脏→喷淋→预冷→包装→速冻→二次包装—入成品库。主要设备:制冷机、压缩机、冷却塔、脱毛机、预冷机、浸烫槽。加工禽类肉制品主要加工工艺:禽类肉制品解冻→修整→分级→清洗→包装→冷藏。主要设备:解冻池、操作台、电子秤、封口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屠宰车间、污水站产生的恶臭以及锅炉燃烧废气。针对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主要采取保持屠宰车间地面清洁、及时清除车间残留物、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消除臭源,减少恶臭气体产生;针对污水站产生的恶臭,采取对主要产臭单元如调节池等加盖收集恶臭气体,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减少污水站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量。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屠宰车间废水、肉制品加工车间废水、生活污水。其中,屠宰车间废水包括生产线作业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肉制品加工车间废水包括解冻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永福沟西支,进入八里月牙河,汇入徒骇河。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制冷机组、屠宰生产线、传输设备等屠宰工艺设备。通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不合格鸡、鸡粪、鸡血、鸡毛、内脏、废油脂、污泥、废活性炭等,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濮阳市唯康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活禽1100万只、加工禽类肉制品2000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的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意见调查及联系方式

您对该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们联系。联系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濮阳市唯康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乐县福堪镇豆拐村

联系人:李宗州    联系电话:18625636911

E-mail:18431389@qq.com

(2)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703889575

邮编:457000            电子邮箱:30298210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