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
濮办〔2018〕14号
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
“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
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
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互联网 政务服务”,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审批服务事项),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惠企便民。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推进改革,让企业和群众评价改革的成效,以改革后企业申请开办时间长度、项目审批提速幅度、群众办事方便程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主要标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2.整合共享。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3.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更好地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4.协同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审批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过程中,推动业务协作。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借助社会资源和智力,加快审批服务方式、方法、手段迭代创新。
(四)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承担依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8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办事系统与河南政务服务网全部打通,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部分审批服务事项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能办;年底前,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
在“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年底前,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达到70%,5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在“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市县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6月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推动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完成“马上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梳理,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布,并持续深入推进
2.全面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和办理深度。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实体政务大厅业务办理系统与河南政务服务网的对接融合、信息同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全程监察,确保实体政务大厅全部办件信息和办理结果实时自动推送至河南政务服务网。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完成“网上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梳理,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布,并持续深入推进
3.全面推行审批服务“就近办”。加强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办)、村(社区)等,推进面向个人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完成可以在乡(镇、办)、村(社区)“就近办”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梳理,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布,并持续深入推进
4.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次办”。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充分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推动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完成“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梳理,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布,并持续深入推进
5.大力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利用全省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同源发布。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融合。按照“三级十同”要求,分期分批按系统规范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全面清理申请材料中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条款,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落实全省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并持续深入推进;2019年3月底前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融合
6.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工作中确需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审核的,通过部门间函询方式解决。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7.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各级各部门数据实时向市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构建动态更新、共享校核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政务数据共享授权机制,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数据按需订阅共享。完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制定发布市级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建成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委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完成所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数据挂接,实现数据实时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
8.全面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市县乡级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同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河南政务服务网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市县乡三级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9.大力推进“一窗通办”。将部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积极探索“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实行任一办事窗口均能受理进驻实体政务大厅的所有事项,加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的转变。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0.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各级各部门建设的非涉密政务服务信息系统,100%接入河南政务服务网,逐步实现市县全部非涉密审批服务事项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自建系统100%接入;2018年年底前市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
11.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推进南乐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强对试点审批部门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文件传达、端口开放、信息传递和数据推送,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南乐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2.提升基础支撑能力。河南政务服务网纵向贯通市县乡三级,横向连接本级所有政务部门业务终端和实体政务大厅。整合各级各部门网上服务入口,实现与河南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身份认证、用户管理、注册登录的统一。建设电子印章管理平台,与省网上政务服务CA(电子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实现认证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互信互认。建设第三方安全监管系统,完善信息安全防护、监测、响应和处置机制。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整合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各级各部门已建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加快接入省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未建的不再单独建设,直接使用省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密码管理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按照省统一部署同步推进
13.深度开发网上审批服务应用。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的事项全面接入河南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的查询类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公安、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税务、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重点公共服务事项,率先接入河南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开展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主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建立全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热线等,整合市县乡三级非紧急类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处置体系,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工作机制,实现“12345”一号对外、多线联动、7×24小时值守,全天候受理、解答、转办群众和企业咨询投诉建议,实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一键转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按全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整合方案的节点要求
15.推动在线监管。做好与省财政资金使用、省政府性债务、省实时联网审计、省涉企保证金等在线监管平台的对接应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完成时限:按照省安排部署同步推进
16.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按照省编办、省工商局安排部署同步推进
17.积极推行“多评合一”。先期整合同一部门实施的同一阶段的多项技术性评估事项,逐步整合由不同部门实施的同一阶段的评估事项,实现项目同一审批阶段全部审批事项的“多评合一”。对同一部门的不同评估事项,原则上申请人只提交一次评审材料,对同一阶段不同部门的评估事项,依托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实体政务大厅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相关部门同步开展评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18.积极推行“联合审验”。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文广新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19.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在各类经济功能区推行“区域评估”,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取代区域内每个独立项目的重复评价。区域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评估成果,通过政府买单、企业共享,加快项目落地时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强化审批前辅导,解决群众不会办、不知道找谁办的问题。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上门服务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帮办代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通过申请人预约、工作人员调休、24小时自助服务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探索试行“5 X”工作日模式。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推进
21.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推进
22.严格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会同市财政局出台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市民政局牵头出台强化中介服务行业自律的政策措施。2019年6月底前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完成对导致中介服务垄断的行业政策的审查清理
23.优化提升中介服务水平。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行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供企业和公众自主选择。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开通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结合实际在实体政务大厅建立实体中介超市
24.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调整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各级政府部门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实现信用数据共享共用。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出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5.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推进
(三)专项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破解审批服务便民化难题攻坚活动。
1.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市税务局配合,研究提出简化优化不动产交易登记专项改革方案。
2.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专项改革。
3.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研究提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方案。
4.由市工商局牵头,研究提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专项改革方案。
5.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分别研究提出本系统优化民生事务审批服务专项改革方案。
6.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结合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不断深化公安互联网 便民服务、税政、征管、纳服改革,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8年9月底前,出台并推进实施以上专项改革方案。
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先行活动。
7.制定实施濮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
三是开展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质量优化提升活动。
8.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根据省安排部署,持续推进
9.对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改。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10.对实体政务大厅服务情况进行跟踪暗访督查。
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察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税务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形成专题督查情况报告,在全市通报
四是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专项评估活动。
11.引入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第三方评估机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公布第一次第三方评估结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濮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建立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评价落实,市委编办总体规划和明确职责分工,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技术保障,市质监局负责指导标准落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法治保障,各部门按分工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严格的工作调度和例会制度,实行月计划、周安排,督促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逐级靠实责任,确保每一项改革事项专人管、专人盯、专人促、专人干。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跟班体验企业和群众办事,及时发现、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协调督促,常抓不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强化督查落实。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将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列为重点督办事项,贯穿改革全过程,细化台账和考核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督查意见通知书,限期挂账整改;对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负责本地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