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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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处置公告

乐国土公示﹝2018﹞26号


我局与颉瑞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豫(南乐)出让(2015)第8号],电子监管号为4109232015B00120,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乐国用(2015)第0031号,宗地编号为乐地2015-9号,该宗地位于南乐县城区一行路西侧、规划育才路南侧,土地面积为102325.1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9月3日。

经调查,该宗地自2016年7月8日起停工至今,我局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系该公司自身造成,且构成闲置满两年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178号)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南乐县人民政府(乐政土﹝2018﹞47号)批准无偿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豫(南乐)出让(2015)第8号],我局已向该公司送达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乐国土资决﹝2018﹞1号),将依法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公告。



南乐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