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省、市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补贴和地方性附加津贴等规定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南乐工作或定居的规范性文件。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办法。
(十)贯彻落实省、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股室)共33个: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人力资源市场股、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农民工工作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等11个职能股室;10个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工伤保险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濮阳市第二技工学校和12个乡镇人社所。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入总计12507.2万元,支出总计12507.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5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增加了对就业创业类业务的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入合计125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07.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支出合计125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4.32万元,占16.9%;项目支出10392.88万元,占8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50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5.5万元,增长0.010%,主要原因:增加了对就业创业类业务的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22.66万元,占9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1.1万元,占4.5%;农林水(类)支出70万元,占0.4%;住房保障(类)支出92.23万元,占0.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114.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98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20.2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3.45万元,主要原因: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量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坚持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4.9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1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375.8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5项,主要是: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680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7220万元;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单位开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
五、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医疗保障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就业类、养老保险类、创业担保贷款类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