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11-02   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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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乐县工商行政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乐县工商行政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乐县工商行政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概况

 

一、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生产、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县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不含价格垄断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信息抽检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八)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有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调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保护驰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河南省著名商标的培育和申报,拟订实施全县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

(十)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十一)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济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二)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县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县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十六)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 市场计量行为。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质量认证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制定,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全县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

(十九)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预算单位构成

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部门预算。

1.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工商质监局本级2018年收入总计1512.30万元,支出总计1512.3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8.2万元,增长36.9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一是正常晋档晋级;二是将2017年年终一次性奖和目标考核奖纳入2018年预算;三是将201410月至20169月增资差额及准备期内养老金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纳入2018年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工商质监局本级2018年收入合计151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2.3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工商质监局本级2018年支出合计151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70万元,占93.8%;项目支出93.6万元,占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工商质监局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1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58.2万元,增长36.9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一是正常晋档晋级;二是将2017年年终一次性奖和目标考核奖纳入2018年预算;三是将201410月至20169月增资差额及准备期内养老金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纳入2018年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工商质监局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12.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0.68万元,占70.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82万元,占25.1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3.60万元,占1.56%;住房保障(类)支出47.19万元,占3.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乐县工商质监局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418.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198.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8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工商质监局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我局汇总2017年及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7年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宗旨,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未超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主要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本级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本级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9.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本级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我局本级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指的是电动四轮执法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