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11-02   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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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乐县实验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乐县实验中学概况

一、南乐县实验中学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初中阶段学历教育。

二、南乐县实验中学预算单位构成

南乐县实验中学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为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收入总计1730.18万元,支出总计1730.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3.61万元,增长41.24%。主要原因:补发绩效总量和物业补贴工资。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收入合计173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0.1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支出合计173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18万元,占99.88%;项目支出2万元,占0.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30.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13.61万元,增长41.24%,主要原因:补发绩效总量和物业补贴工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没有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49.90万元,占72.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89万元,占20.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4万元,占2.37%;住房保障(类)支出82.25万元,占4.7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728.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67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6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没有变化。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 2017年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预算数比 2017年没有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比 2017年没有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校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校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校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校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校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乐县实验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