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概况
一、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
二、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预算单位构成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无下属机构,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收入总计6089.76万元,支出总计6089.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42.11万元,增长71.6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和新校区建设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收入合计608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89.7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9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支出合计608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9.36万元,占60.09%;项目支出2430.40万元,占39.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189.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90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42.11万元,增长46.2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9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18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4150.26万元,占79.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3.44万元,占14.9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88.67万元,占1.71%;住房保障(类)支出177.39万元,占3.4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18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56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0.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54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1.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加强车辆管理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乡社区(类)支出9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303.03万元。2018年,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30.4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没有负责管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