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11-02   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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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乐县教育系统第一初级中学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概况

一、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主要职责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于20179月招收第一届初中生。校址为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旧址。现有在编在职教师11名。其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好学校;

2、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制定落实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定期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
     3
、认真搞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关心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注意研究青少年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教育规律,切实抓好校风建设。
     4
、建设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热爱学生、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做好教职工的聘任聘用,做到知人善任,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长。
     5
、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尊师爱生的风尚,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6、贯彻勤工俭学方针,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纪律。抓好校容校貌的建设,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整洁、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2.1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新建校。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收入合计72.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18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支出合计72.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8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2.1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新建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2.18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55.8571万元,占77.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842万元,占12.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894万元,占3.45%;住房保障(类)支出4.8513万元,占6.7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72.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72.1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乐县第一初级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