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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督函〔2018〕18号南乐县督办问题整改查处情况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09   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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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检查时间

县区

乡镇

(街道)

污染源

名称

污染源地址

问题类型

现场问题情况详述

整改要求

整改时限

整改(进展)情况

查处情况

是否完成

HD-12-105

11月21日

濮阳市

南乐县

产业集聚区产业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

河南天仁生物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傅潭路辅路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吹膜工段未按照环评要求安装VOCs收集治理设施,直接通过收集罩,使用轴流风机向外环境排放。

含VOCs物料的生产、存储采用密闭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进行,收集后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处罚。

12月30日

南乐县环保局安排专人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河南天仁生物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吹膜工序未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吹膜工序在生产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涉嫌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针对这一违法行为,南乐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11月26日,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积极整改,截止11月29日,吹膜工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完成安装。针对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

南乐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这一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018年12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乐环罚决字〔2018〕第43号),作出罚款伍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