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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首批“不穿法袍的法官”参加庭审

发布时间:2019-05-06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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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9日,南乐县90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后,为全县人民陪审员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本次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县职业中专教师辛国霞,对于参加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很多话要说:“当法院第一次通知我参加庭审时,自己内心万分激动,有种沉甸甸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了在庭审中对双方的判断保持客观公正,我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充分发挥自己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特长,在开庭前约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背后双方的内心期盼,教会他们换位思考,并在庭审中为法官提出合理建议”。据了解,辛国霞目前已经参加5起庭审案件,其中2起原告撤诉结案、2起调解结案。
       2019年1月以来,已经有20余名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到案件审理工作中,截至目前,共参审了78起案件,涉及到交通事故、借贷纠纷、不当得利和婚姻纠纷等多种类型。
       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更贴近群众,在庭审过程中他们的看法建议更容易得到双方当事人的情感认同,在诉讼调解、判后答疑、以案释法、沟通民意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将人民陪审员的“情理”和“法理”有机结合,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当事人既能“领情”,更能“服法”,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