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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23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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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1111日至25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濮阳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9224日,督察组向濮阳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经梳理,涉及我县整改任务共26项,其中共性整改任务14项,个性整改任务12项。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共性整改任务

(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够深入的问题

1整改任务第1项:思想认识有待提升。濮阳市一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不够,还没有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发现,濮阳市个别领导干部缺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绿色发展观树立不牢,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重应付检查、轻问题整改,重工作安排、轻检查落实,以文件落实责任”“开会落实责任等现象。个别干部还认为濮阳是欠发达地区,应该全力以赴抓经济发展,环保问题不是主战场,没有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对国家和省、市多轮次环保督察、巡查、督导,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厌战情绪、畏难思想及侥幸心理,环保恐惧症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县(区)普遍存在。有的干部还存在环保工作一阵风,挺过就轻松的麻痹思想,对环保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思想上还没有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全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水平,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使绿色发展成为全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南乐发展的鲜明标识。

整改措施:(1)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环境质量就是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就是保障民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学年度考核内容,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认识南乐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强化生态环境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经常性研究议题,将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安排。(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新媒体作用,组建宣传阵地,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  委书记

曹拥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县环境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整改任务第2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联动不足,在制定措施、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推动工作落实上缺位,一些工作仅落实在文件上、口头上。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1健全领导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机构,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完善县级干部分包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3厘清生态环境职责。以全深化机构改革工作为契机,有效整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坚决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责任领导:  委书记

曹拥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县环境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3整改任务第3项:压力传导层层衰减。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区)、乡(镇、办)抓环保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松懈,跟踪督办不及时,执法不严,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环境治理效果大打折扣,致使一些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目标: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环境主体及行业监管责任,构建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整改措施:1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健全环境网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建立完善各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行业环境监管责任人、排污企业直接责任人等各类责任人清单,切实履行环保工作责任。2建立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研究制定对)党委、政府以及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把环保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责任领导:  委书记

曹拥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县环境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4整改任务第4项: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干部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尽责,作风不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消极懈怠,以及假数字、假检查、假整改现象。

整改目标:树牢四个意识,压实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形成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问的良好氛围。

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清当前我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充分运用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结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2认真履职尽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端正态度、躬身实干,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各职能部门要主动认领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对问题一抓到底、找准根源、直达病灶,确保整改全覆盖、无死角。3倒逼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实、作风浮漂、标准低、推进难、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  委书记

曹拥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县环境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整改任务第5项:污染治理不够精准。濮阳市对环境污染问题缺乏因症施策、精准发力的措施,习惯于运动式治污,可持续性不强。扬尘治理力度不够,对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行业、时间段未做到对症下药,管理粗放。重污染天气污染管控,只是停产限产,手段单一,不能综合施策,管控效果不明显。在治理工业无组织排放和VOCs排放中,缺乏科学的方案和措施。在对市城区西部工业区异味治理上,技术措施跟不上,监测能力不足,对污染源定位不精确。在水污染防治上,截污治污工程进展较慢,沿河城中村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整改目标:清醒认识严峻形势,深查细挖,深刻反思,查漏补缺,找准病因,对症下药,科学施策,统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措施:1精细化治理污染。县环境攻坚办牵头,充分借助精准治污专家团队智慧,集体会诊,科研判,紧紧围绕我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制定对策,精准管控。2)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配合,依托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服务活动,邀请专家团队与重点污染源管控企业建立服务关系和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精准实策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逐个行业、逐个企业提出治理措施,适应绿色发展要求。(3)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针对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完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等,编制应急减排清单,实现应急减排清单动态管理。(4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面源污染监控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大环境监测投入,提高科学治污水平。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完善重点涉气涉水工业企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扩大工业企业监控范围。5)县住建局牵头,完善施工工地空气质量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工地扬尘治理信息共享,统筹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6督促加快截污治污工程进度。各)、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明确专人负责,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时序要求完成截污治污工程任务

责任领导:王淑娟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蒋景波 县政府领导

宋士宁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环境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二)关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整改不力的问题

6整改任务第6项:濮阳市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仍有部分整改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从督察组抽查的应完成整改的30个点位情况看,实际未整改到位的有8个,占27%,还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现象。

整改目标: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督查督办,提高整改销号标准,严格现场核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1)完善台账管理。完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牵头作用,各)党委、政府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到位。2)开展现场核查。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问题清单及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清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夯实责任,进一步整改完善,坚决防止出现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3)严格督查督办。采取定期督查、重点督查、挂牌督办与复查复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已销号的整改问题,或容易复发的问题进行复查复验,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确保问题整改到位4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和部门,由纪委监委牵头,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领导:王淑娟 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鲁法中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代主任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局、县生态环境局)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7整改任务第7项:扬尘管控亟待加强。据生态环境部20181—10月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濮阳市区及5个县降尘浓度普遍超标,在2+26城市及京津冀327个县(区)中排名靠后,其中濮阳市有5个月排名在后4位;南乐、台前、清丰、濮阳县排名多次在后3位。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濮阳市扬尘贡献率超过50%。本次督察也发现,濮阳市相关部门和部分县(区)对扬尘污染管控极为不力。督察期间,共抽查建筑、道路、水利施工工地及企业等共65个,其中49个存在不同程度的扬尘污染问题,问题企业占比达75.4%。建筑施工工地抽查28个,有25个均不同程度存在六个100%落实不到位,占比近90%

整改目标:建立完善扬尘管控长效机制,县平均降尘量小于9/平方公里·月。

整改措施:1)县环境攻坚办按照《濮阳市降尘量考核办法》,将乡镇降尘量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2)县住建局牵头,加强施工工地空气质量监控平台建设,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长度200米以上的市政、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工程、输变电线路网工程、高铁、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干线公路、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且长度1公里以上的河道治理等线性工程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实施全地域、全时段、全过程的动态监管。3)县扬尘办牵头,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六个100%标准,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直至清除出南乐建筑市场。4)县扬尘办各成员单位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晨查夜查力度,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严格依法依规追责,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从严打击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追责,形成扬尘污染治理高压态势。5统筹兼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道路扬尘治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严格管控渣土车;各级各部门定期开展清洁城市行动。

责任领导: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住建局(县扬尘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公路管理,县环境攻坚战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8整改任务第8项:渣土车管控不力。濮阳市对全市渣土车缺乏统一管理,对各县渣土车管理存在盲区。督察发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启动期间,还存在夜间渣土车覆盖不严密、冲洗不彻底,车辆肆意抛洒,甚至还有黑渣土车夹杂其中,在市区多条路段上过往频繁,车辆绕行形同虚设。

整改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规范渣土车运输秩序,维护貌,减少渣土车带泥上路,防治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做好城区渣土车登记工作。各乡(镇)要明确渣土车职能监管部门,指派专人,对手续齐全、防尘设备安装到位的渣土车进行登记管理。(2加大渣土车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力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对渣土运输车进行严查,尤其加大夜间管控力度,在主要路口24小时布点,要求其降低车速,错时通行,对违规违法行驶的渣土车或黑渣土车依法查处。(3渣土车切实做到密封运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利用GPS定位系统监督渣土车行驶路线,对不按要求行驶的渣土车依法严肃处理。4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强化对自有场地、工地的监管,严格执行四有两不规定因管理不善造成渣土乱倒危害环境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全责。

责任领导: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整改任务第9项: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亟待加强。濮阳市城市管理、住建部门未能提供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相关台账,各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至今仍未明确市级主管部门,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令人堪忧,部分污水处理厂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形成行业管理体系,依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污水处理厂的规范运行管理,实现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新模式,县住建为县污水处理厂的行业监管部门2开展污水处理厂环境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3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执法力度,增加日常检查频次,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住建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10整改任务第10项: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濮阳市目前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设计处理规模2300/日,实际处理规模约2760/日。督察发现,濮阳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超负荷运行,填埋区未采取分单元作业,覆土、覆膜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且至今均未进行环保验收等问题。

整改目标:规范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住建局作为垃圾填埋场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及运行。(2县住建牵头,联合督查、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垃圾填埋场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3通过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强其垃圾处理能力,通过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置生活垃圾,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处理压力。4对辖区垃圾填埋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住建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11整改任务第11项:畜禽养殖管理不规范。督察发现,濮阳市还存在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不彻底、规模化养殖企业管理不规范、规模以下养殖企业粪水直排等问题,对当地水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整改目标:依法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依法关停治理不达标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整改措施:1)各乡(镇)进一步辖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排查,并实行全面关停或取缔。2)县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紧密配合,做好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治理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种养结合不紧密的畜禽养殖场(户),督促采取干清粪方式,完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处理等粪污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的设施设备,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3加强准入及日常监管。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或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制度。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加强畜禽养殖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增加排查频次,及时排除污染隐患。违法偷排、漏排、粪污治理设施不运行的养殖项目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查处

责任领导:郭振鹏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6月底前

12整改任务第12项: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督察发现,濮阳市辖黄河、海河流域2018年应完成的17个重点治理项目中,11个项目进度明显滞后,不能按期完成。

整改目标:完成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任务,按期达到运行条件。

整改措施:各项目责任单位及时对重点工程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郭振鹏 县政府领导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市政园林中心、县水利局,韩张镇政府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13整改任务第13项: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濮阳市三产结构为10.3∶53.8∶35.9,第三产业占比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7.28.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偏重、链条偏短的特点明显。濮阳市煤炭占能源消耗比重偏高,在一次能源总量中占比55.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9.4%

整改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

整改措施:1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县发改委、县工信局严格实行化工企业红黄蓝绿标识管理,引导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2)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严把新建项目准入,严控两高一资产能项目落地,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为重点,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引领性项目,培育产业绿色发展。3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县发改委牵头,提升传统能源保障能力,大力发展风能、光伏、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快构建安全、绿色、经济、高效的现代能源支撑体系,持续增强能源保障能力。

责任领导:王淑娟 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宋士宁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任单位:县环境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4整改任务第14项:濮阳市地处三省交汇处,过境货运车辆多,重型柴油车污染问题突出,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大。

整改目标:严控机动车污染,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1加大机动车管控力度。县生态环境局牵头,依托柴油车路检点与机动车遥感监测体系,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密切配合,加强城区重型车、农用车、柴油货车、冒黑烟车管控,严禁高排放车辆进城,发现一辆查处一辆。2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将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控管理范围3)县商务局、县公安局联合,强化机动车油品质量监管,大力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加快推进正规石油企业布点,2020年基本保证正规加油站点在农村偏远地区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责任领导:宋士宁 县政府党组成员

 ()县政府党组成员

魏焕显 县政府领导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二、个性整改任务

15整改任务第15项: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职责不清,噪声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噪声举报,依法依规治理噪声污染,有效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1)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城区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实施污染防治。(2)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县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县公安局严肃查处在城区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产生的噪声扰民行为。

责任领导:魏焕显 政府领导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6整改任务第16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等问题上,与食药品监管部门相互扯皮。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1)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露天烧烤管理行业监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为餐饮油烟管理行业监管部门,分别负责城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辖区内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工作。(2)依据《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领导:宋士宁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7整改任务第17项:在市城区排污口管理问题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水利部门相互推诿。

整改目标: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加强各类排污口监管。

整改措施:(1)明确生态环境局负责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县水利局配合。(2)明确县市政园林中心城区雨污水管网排污问题管理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市政管网的雨污分流,指导、协调、监督)对饭店、洗车行、洗浴中心、居民小区等擅自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领导:郭振鹏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县市政园林中心,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8整改任务第18项:濮阳市商务、质监部门未按要求建立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仅是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在华龙区和经开区设立了两个检测点,对过往货运车辆油品进行抽测,监测结果也没有运用到对劣质油品溯源查处。濮阳市对外省输入的劣质油品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黑加油站(点)由明转暗,屡禁不止。

整改目标:强力打击黑加油站;强化货运车辆、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检力度,不合格的一律查扣、处罚

整改措施:(1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负责,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持续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双油并轨,建立健全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组织开展油品质量检查行动,在涉及大宗原材料、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货运车辆行驶的主要交通道路口,对车辆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对凡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的货运车辆,依法从严查处。(2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大执法力度,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外地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3商务局牵头,合理规划并加快推进正规加油站布点。大力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强化属地管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黑加油站(点)实行顶格处罚。

责任领导:宋士宁 县政府党组成员

 ()县政府党组成员

魏焕显 县政府领导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9整改任务第19项:在长期监管高压态势下,督察期间,仍在华龙区、清丰、台前和濮阳县发现14散乱污企业,有的甚至是明目张胆违法生产排污,网格管理形同虚设。

整改目标: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一经发现一律取缔到位

整改措施: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和巡查检查,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20整改任务第20项:濮阳市在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中虽然成立了散烧办,但在洁净型煤推广、散煤置换、禁止周边省份劣质散煤流入等环节缺乏配套机制,监管乏力,清丰、台前等县部分散煤销售点有死灰复燃现象。

整改目标: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严厉打击外地散煤流入等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1散烧办(市场监管局)负责完善全燃煤散烧治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统一管理工作机制。(2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3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强散煤监管,全面摸排核实,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行为,防止散煤销售点死灰复燃。(4市场监管局牵头,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及时将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20年采暖季前,全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责任领导:宋士宁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环境攻坚战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1整改任务第21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意见反馈指出,濮阳全市路检抽检2万多辆,尾气超标389辆,仅处罚32辆,罚款6150元。本次督察组在核查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时,濮阳市相关部门仍没有研究制定有效改进措施,情况依旧。

整改目标:加密机动车尾气抽检频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1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强固定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2生态环境局牵头,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正常联网使用。(3)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配合,规范路检工作流程,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执法处罚工作程序,实施检测站点联网,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检测超标车辆处罚力度。

责任领导:宋士宁 县政府党组成员

魏焕显 县政府领导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22整改任务第23项:对秸秆垃圾禁烧问题,省、市、县都有明确要求,但督察期间,在濮阳县、清丰县、经开区等仍发现秸秆垃圾等着火点达12处之多,有的过火面积很大,着火点附近乡村干部却熟视无睹、无人问津。

整改目标:全年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整改措施:(1农业农村局负责,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20年全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以上。(2农业农村局牵头,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等应用,继续执行秸秆焚烧5万元/火点的扣减地方财力规定,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全零火点目标。(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加大对城区的监管力度,严禁秸秆、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等露天焚烧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责任领导:郭振鹏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3整改任务第37项:范县302省道旁国家电网施工项目、南乐县寺庄乡国道106人行道施工工地、台前县影塘干渠水利工程、引黄调蓄工程等大型线型工程,均不同程度存在施工工地无围挡,大量黄土、沙石、物料裸露,出入运输车辆未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化,没有公示牌等问题,均未做到六个100%,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强化大型线型工程扬尘治理监管,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加强大型线型工程扬尘监管,严格落实三员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负责单位要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管控措施。2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工地进行查处,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并严格实行开复工验收制度。

责任领导: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寺庄乡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现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4整改任务第39项:督察发现,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南乐县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等中控系统无法调阅历史曲线,清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控设施已损坏2年以上。

整改目标: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长期达标运行。

整改措施:县住建局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制定整改措施,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到位。县住建局作为污水处理厂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厂的检查频次,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运维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各环节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25整改任务第43项:南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2016年至20187月,渗滤液处理站运行不正常,电费使用量与渗滤液出水运行记录不相符,运行记录造假。

整改目标: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使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符合标准;规范日常管理,如实记录监测数据。

整改措施:县住建局严格按照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方式对渗滤液进行处理,严禁擅自拉运处置;加强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县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责任领导: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26整改任务第46项:南乐县建成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上报进度为已完成100%,实际进度不足6%

整改目标:加快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坚决杜绝虚报工程进度现象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1南乐县建成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谎报进度问题,是由于工作人员理解偏差造成,该项目为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在上报进度时,工作人员认为完成了2018年度建设任务,即视为完成了当年工程进度的100%。(2)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如实上报工程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任务。

责任领导:李洪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中心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由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全面负责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单位是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虚以应付、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县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按照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细化时间节点,制定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

)严格督查督办。建立督察整改工作县级领导领衔督办机制,由直牵头部门包案督办,制定具体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各)党委、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采用清单管理,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将组织专项督、暗查暗访、回头看,并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严肃责任追究。纪委监委牵头,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地方和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经验做法、整改成效、典型案例以及整改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整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