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视察《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9-11-15
来源:县政府
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永国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法工委等有关科室及市发改委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到我县视察《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情况。县领导曹拥军、张耀华、张静远 、李洪涛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管永国一行首先到昌乐加油站、文昌苑东区、久品家宴饭店、文化馆监测点、生态林业带、元村镇曹庄村、元村古寺郎胡萝卜小镇、普惠热力有限公司、铁军金属制品等调研点进行了现场查看,听取了汇报。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和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关于《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秋冬防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
管永国对我县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形成浓厚的氛围。二要强化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个《条例》实质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三要切实落实责任。要根据任务分工和各部门职责,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措施,量化责任,强化督导,敢于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曹拥军表示,南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精准施措,铁腕治污,县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