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任〔2019〕4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爱民等1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6
来源:县政府
乐政任〔2019〕4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爱民等1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李爱民同志任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闫焕钦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高霞同志任县特色商务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国志同志任县卫健委副主任;
石亚军同志任县爱卫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国宏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孟繁增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鑫霞同志的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兴敏同志的县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旭秀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典帅同志的县金融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丽娟同志的县卫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国良同志的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宋瑞轩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光辉同志的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