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各部门惠企政策汇总
南乐县各部门惠企政策汇总
一、人社部门惠企政策
(一)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对社会保险参保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补办。参保企业逾期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的,在向本统筹区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三)延长补贴和失业金申领期。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延长到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由原来接收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申请改为延长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后3个月内申领。
(四)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参保企业通过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给予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稳岗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的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可按照上年度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企业月平均参保人数,给予6个月的稳岗返还。
(五)大力推广线上招聘服务。改进招聘组织形式,通过濮阳就业网(www.pyjiuye.cn)、濮阳人才网(www.pysrc.cn)以及“濮阳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企业免费发布招聘信息,企业也可以在线招聘。鼓励民营职业中介机构开展线上招聘服务,按其免费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六)扩大就业补贴范围。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就业补贴类培训范围。
(七)创业担保贷款延展期。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采取无还本续贷或展期等方法予以创业贷款支持,做到不抽贷、断贷、压贷。
(八)发挥创业孵化园区作用推进本地创业。政府公办创业孵化园(基地)或承租国有资产的创业孵化园(基地),对入园创业企业可减免或减半收取3个月房租;社会民办投资创业孵化园(基地)可减免或降低疫情防控期内创业者场地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创业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对入园创业企业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九)开展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六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发改部门惠企政策
濮阳市发改委、农发行濮阳市分行联合行文,《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农业政策性金融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濮发改投资〔2020〕18号),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农发行政策独立评审,及时给予金融支持、发放优惠贷款,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补短板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复工。
重点支持领域:
(一)疫情防控项目
(二)补短板重大项目
1.乡村振兴领域。
2.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
3.现代服务业领域。
4.现代综合交通及农村交通领域。
5.低碳高效能源领域。
6.重大水利工程领域。
7.新型城镇化领域。
8.生态环保领域。
9.社会民生领域。
10.其他符合应急专项融资支持条件的项目。
三、税收优惠政策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本指引,共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12项政策。
1.支持防护救治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2.支持物资供应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3.鼓励公益捐赠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4.支持复工复产
(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详细内容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二)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优惠政策
为支持吸纳2亿多人就业的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纾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一是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定向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低息贷款。四是落实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政策。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
(三)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行文,《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2020﹞11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四、金融部门优惠政策
单位 | 积极政策 | 各行联系方式 |
人行 | 1、针对疫情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专项贷”政策。 2、本贷款金融机构和企业都有指定性。并且只能用于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流资,专款专用。河南省金融机构仅限:于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平顶山银行。南乐县企业仅限于禾丰食品有限公司。 3、县中原银行已于禾丰对接,担保抵押等贷款条件符合后,按照不高于3.15%的利率发放贷款,中央财政对企业承担3.15%的利率提供50%的补贴,保证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1.6%。 3、对南乐农商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释放可贷资金3000余万元,要求全部用于民营小微企业。 5、鼓励县农商银行利用1.1亿元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支持疫情领域内企业复工、生产。 | 马自军(副行长)13513910269 |
农商行 | 1、推出防疫“众成贷”,在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25%; | 李广林 副行长13839306777 |
邮储银行 | 1、疫情期间可以为财政提供无息资金垫付,目前已经开始垫付,必要时可以提升额度1-2个亿; 2、提供公立医院贷款,最高可提供3000万元,执行基准利率4.35; | 安斌15139312599(企业客户经理),暴晓慧13461741007(信贷部主任),崔永帅13461740167(副行长) |
农发行 | 出台低息防疫应急贷款政策,该政策持续执行。目前此政策授信权限上升到省行,主要针对国企(平台公司)放贷,民企必须在国家人行、工信名录库名单内,我县不存在。 | 管夏冰(副行长)15839365587 |
中原银行 | 1、疫情期间可以为财政无息垫付资金5000万元—10000万元; | 葛岱(副行长)18203938882 |
工商银行 | 1、对涉及疫情相关的中小企业,实行名单管理,对符合政策的企业,开辟绿色信贷通道; | 吉跃明(副行长)15738000018 |
中国银行 | 1、推出“抗疫贷”,对客户准入、项目担保开通绿色通道; 2、对政府公布的重点企业实行优惠利率; 3、简化企业申请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减少企业融资成本。 4、对于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5、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出现还款困难,可申请展期或重组。 6、支持延迟复工企业贷款延期。 | 魏晓玉 副行长 |
建设银行 | 1、对存量贷款企业继续支持,保证不抽贷、断贷、压贷。 2、充分利用线上产品,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3、总行出台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调0.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为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的企业主及家人免费赠送指定保险 | 马建军(副行长)13603435918 |
农业银行 | 1、按照各级政府提供的涉及疫情企业,注意对接,了解企业金融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 | 张艳辉(副行长)5090201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