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乐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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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编〔2019〕55号

中共南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乐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的通   知

各乡)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乐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濮办文〔20197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向乡镇放权赋权工作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经过对乡镇政府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目录,列入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目录行政权力14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职权54项。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权责清单目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职能,规范行使权力,没有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利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利和责任。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的权责事项,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调整:行政权利(责任)事项新增、取消、下放或变更的,由行政权利实施县直部门或乡镇提出调整意见,经县委编办初审、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以县委编办文件印发并向社会公布,每年向县委编委会议报告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附件:《南乐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

http://www.nanle.gov.cn/attached/20200414/20200414092401_670.docx

              中共南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