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文〔2020〕26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南乐县城乡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8-14
来源:县政府
乐政文〔2020〕26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南乐县城乡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的批复
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办理<南乐县城乡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批复的请示》(乐市政〔2020〕106号)收悉。《南乐县城乡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已经南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2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南乐县城乡燃气专项规划(2019—2035)》,规划范围为南乐县县域,总面积624平方公里。
二、要加强与南乐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衔接,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实施该规划。
三、要详细制定年度计划,加快规划进度,科学合理布局,发挥天然气清洁能源效益,保证规划期内我县天然气供应稳定、可靠,确保“气化南乐”任务按时完成。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