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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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濮办文〔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乐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南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南乐县司法局,接受中共南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南乐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