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文〔2020〕30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气化南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
来源:县政府
乐政文〔2020〕30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气化南乐”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气化南乐”工作顺利实施,由于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调整“气化南乐”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曹拥军(县长)
副组长:王淑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洪涛(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郑东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俊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建敏(县发改委主任)
师啸宇(县财政局局长)
张艳勋(县委县政府督查服务中心主任)
韩晓飞(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跃华(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肖 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敬恩(县市政园林中心主任)
刘胜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晓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进良(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郭自强(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魏志鹤(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王胜利(县公路局局长)
申清勇(县水利局局长)
陈俊彪(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晓华(城关镇镇长)
韩亚洲(杨村乡乡长)
曹杰英(张果屯镇镇长)
王晓东(韩张镇镇长)
王瑞斋(千口镇镇长)
李兴敏(福堪镇镇长)
邢晓伟(谷金楼镇镇长)
李永鸿(西邵乡党委副书记)
杨俊友(寺庄乡乡长)
裴中江(梁村乡乡长)
杨 楠(元村镇镇长)
张国卿(近德固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园林中心,李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建敏、赵敬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发改委牵头负责气源保障和建设项目衔接等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政园林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县城区及各乡镇燃气设施建设,各乡(镇)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实现燃气设施村村通,完成户通率95%以上。
2020年9月7日